来源: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 今天起,市民出门乘坐出租车,别忘了多交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昨日,记者从市运管局获悉,目前,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和交费提示标签,已发放到出租车司机手中。
市运管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出租车司机收取燃油附加费时,必须提供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否则市民有权拒付这1元钱。“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按乘坐次数收取,与乘坐出租车的距离远近以及车费多少无关。”如果出租车司机多收取燃油附加费,乘客可拨打82817777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