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我市已于近日制定并试行医保社区普通门诊用药目录,共有药品308种,其中西药229种,中成药79种,自10月1日起,我市参加居民医保的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这是我市自实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以来,首次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在全国尚属先例。
据介绍,在10月1日开始的城镇居民医保中,我市将对参加医保的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实行普通门诊医疗费定点定额包干管理。为此,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应当首先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医保定点单位,作为本人的普通门诊医疗定点单位。医保部门将对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建立门诊统筹金。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在本人社区医保定点单位使用社区用药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30%。在非本人社区医保定点单位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或使用社区用药目录外的药品费用,门诊统筹金不予支付。
市劳动保障局称,该社区用药目录将试行3个月,试行期间,欢迎各社区定点医保单位和广大参保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